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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修正「南投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一條條文

公告日期: 113.05.02
預告日期: 113.05.02 ~ 113.05.16
發文字號: 府教國字第1130108106號
容: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及南投縣政府法規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第十一點之二。
公告事項:擬修正「南投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一條條文
一、草案提案機關:南投縣政府 -
二、修正之依據:因國民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業於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配合本法授權條次變更,爰修正本辦法第一條訂定依據。
三、草案全文:如附件。
四、任何人得於14日內向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陳述意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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