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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修正「南投縣各鄉鎮市村里民大會建議案執行經費補助辦法」

公告日期: 114.08.27
預告日期: 114.08.28 ~ 114.09.11
發文字號: 府民治字第1140162830號
容:
擬修正「南投縣各鄉鎮市村里民大會建議案執行經費補助辦法條文」
一、草案提案機關:南投縣政府
二、修正之依據: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督導各(鎮、市)公所切實辦好 村(里)民大會及執行其建議案,特訂定本辦法。
三、草案全文:如附件
四、任何人得於刊登公報後14日內向本府民政處陳述意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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