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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南投縣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公告日期: 114.12.26
預告日期: 114.12.27 ~ 115.01.09
發文字號: 府授環空字第11402919041號
容:
一、廢止機關:南投縣政府。
二、廢止依據:南投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24條第4款。
三、廢止條文:如附件。
四、任何人得於14日內向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陳述意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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