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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訂「南投縣公有掩埋場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收費辦法」草案

公告日期: 105.06.15
預告日期: 105.06.15 ~ 105.06.30
發文字號: 府授環衛廢字第1050116541號 公告
據: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及南投縣政府法規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第11-2點
公告事項:
擬修正「南投縣公有掩埋場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收費辦法」第三條第四條條文及附表。
一、草案提案機關:南投縣政府
二、訂定之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第四項。
三、草案全文如附。
四、任何人得於今(105)年6月30日以前向本府(環境保護局)陳述意見。
容:
南投縣公有掩埋場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收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為解決本縣垃圾無法全數轉運處理,轉運站持續累積垃圾以致衍生影響環境衛生之問題。爰擬修正本辦法第三條及本辦法附表之收費標準,其修法重點如下:
一、為使「垃圾轉運困難時之家戶垃圾緊急掩埋處置」情況時以緊急進場措
施,爰修第三條條文。
二、增加垃圾轉運困難時之家戶垃圾得進場處理收費標準,爰修工附表,增加
「垃圾轉運困難時之家戶垃圾緊急掩埋處置」收費標準:1,000元/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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