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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4.14 00:20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南投縣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及確診者死亡慰問金發放實施要點
民國 111 年 07 月 20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本縣因疫情確診者及施打疫苗死亡者慰問金(以下簡稱本慰問金)之發放,特訂定本要點 。
二、本慰問金發放對象及發放金額如下:
    (一)本縣籍民眾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確定致死亡者發放新臺幣參萬元。
    (二)本縣籍民眾新冠肺炎確診死亡者發放新臺幣參萬元。
三、本慰問金具領人順位規定如下:
     1.配偶。
     2.直系血親卑親屬。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四、本慰問金由本府衛生局提供相關死亡確診者名冊,即由本府社會及勞動處主動協助民眾申請。
五、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南投縣社會救濟會報支應。
六、本要點奉核准後實施並得視疫情狀況隨時修訂之 。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