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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8.19 20:0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南投縣社區大學學員入校選課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5 年 08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50172119號
法規體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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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維護南投縣社區大學(以下簡稱社區大學)老師與學員之教學與 學習權益,保障師生職員學習環境之安全,訂定學員入校選課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學員選課應詳閱課程基本資訊及課程大綱,並依各學期報名相 關須知繳交各項費用及完成報名手續,始能取得學員資格並入校學習。 
三、學員享有修業期間之學習權益,包含授課教師與對課程內容調 整情事擁有知情權,並應尊重自身及其他學員之修課意願,共同維護學習環境品質,以維課程進行及順利學習之權益。 
四、學員選課收、退費應依南投縣社區大學收退費標準辦理。 
如有下列情事經申訴確認屬實者,社區大學得勒令學員立即停止上課。 
(一)干擾老師教學或學員上課進行,經制止不從者。 
(二)上課中製造或發生突發情事,嚴重影響上課進行,經勸導但無 法改善者。 
(三)騷擾老師、學員或職員致影響其正常生活。 
(四)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或其他相關法規,經法定程序調查屬實者。   
(五)不遵守校園或學習場所之相關運用與安全規定,經制止不從 者。 
(六)其他妨害社區大學校譽之重大情事。 
五、於校園、教室及戶外教學場域有第四點各款所列不當行為者, 社區大學得拒絕其後續報名上課。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