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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4.21 05:3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南投縣政府網際網路網站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12 月 0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計訊字第11201884491號
法規體系: 計畫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南投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為加強本府網際網路網站 (以下簡稱本
    網站) 為民服務功能,提供正確、即時、便利、安全之資訊及服務,
    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於本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 (以下簡稱各單位) 。


三、本要點所稱網站係指各單位利用網際網路提供之各項服務。


四、本網站由計畫室統籌負責架構規劃、整合、更新、管理、維護、備份
    、訓練、評鑑及協調等工作,各單位應置管理人,負責該單位網頁 (
    站) 總規劃、整合、更新、管理、維護及備份等工作,並由計畫室及
    各單位定期召開本網站管理會議並負責本網站相關推動及檢討事項。
    各單位管理人異動時,應即遞補並通知計畫室。


五、各單位應即時更新維護各單位網頁 (站) 資料並加註更新維護日期,
    以免提供過時錯誤資料。


六、本網站不得有下列行為;如經查證屬實,本府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
 (一)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
      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
 (二)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
      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三)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
      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四) 製作專供犯本點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罪,致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


七、本網站之資訊安全,除本要點規定外,並應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
    訊安全管理要點」、「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南
    投縣政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及「南投縣政府資通安全緊急應變計畫
    暨作業處理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八、各單位網頁 (站) 建置規範及評鑑要點由計畫室另訂之。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