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投縣政府(以下稱本府)為鼓勵終身學習,推動終身教育,增進學
習機會,提昇國民素質,特定訂本要點。
二、為推動南投縣成人教育,本府得設置終身學習資源中心及終身學習網
站。
前項終身學習資源中心設置要點,由本府另定之。各辦理終身學習單
位得將課程訊息函報經本府核可後公布於終身學習網站。
三、辦理單位及辦理項目:
(一)國民中小學:辦理免費之補習學校教育、成人基本教育及教育部有
關政策推動課程或研習。
(二)高級中等學校:辦理進修學校教育及教育部有關政策推動課程或研
習。
(三)社區大學:辦理多元課程及教育部有關政策推動課程或研習。
(四)家庭教育中心:辦理生命歷程家庭教育及終身學習相關課程 。
(五)新移民學習中心:有關外籍配偶生活適應及成長課程。
(六)社會團體法人:辦理充實生活教育及教育部有關政策課程或研習。
(七)各公私部門:辦理在職教育、生涯輔導、法令及政策宣導教育。
四、各類終身學習之教育內容:
(一)國民補習學校教育:依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課程內容辦理。
(二)進修學校教育:依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課程內容辦理。
(三)多元課程:社區大學、社會團體培育社區人才及現代國民各項學程
及相關課程。
(四)生活教育:辦理各項親職、休閒、藝文、技藝、活動等課程。
(五)外籍配偶生活適應及成長課程:外籍配偶識字教學、有關外籍配偶
家庭各項生活適應及成長課程。
(六)在職教育、生涯輔導、法令及政策宣導教育:辦理各該單位員工在
職教育、生涯輔導、法令及政策宣導有關課程。
五、各辦理終身學習單位得將年度計畫提請南投縣終身學習推展委員會審
議。
六、各辦理單位應注意學習者之學習特性,遴聘適當師資彈性安排課程,
準備適當教材教具及教學方法,使教學過程活潑生動,以達到教育目
的。
七、各辦理單位應加強終身學習課程行銷,提供多元多樣課程,降低時間
、空間環境障礙,以鼓勵民眾踴躍報名參加各項學習課程。
八、辦理終身學習所需經費由報名費、各辦理單位編列預算、爭取上級主
管機關補助、協調社團法人支援辦理。
九、學習者參加研習課程,於研習期滿,成績考核及格,得由辦理單位發
給相關證明。
十、各辦理終身學習單位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提報該年度辦理成果
,辦理成效績優之單位得由本府予以獎勵。
十一、終身學習除教育局辦理之項目外,本府各單位(機關)亦應配合年
度計畫辦理各該權責業務有關課程,其實施內容由各單位(機關)
自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