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展本縣成人教育,鼓勵終身學習,
增進學習機會,提升國民素質,依據南投縣政府推動終身學習實施要
點第二點規定設立南投縣終身學習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設於
漳興國小),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由本縣縣長兼任,副主任一人,由本府教育處(
以下簡稱教育處)處長兼任,執行長一人,由教育處社教科科長兼任
,委員十七人,由漳興國小、草屯國小、名間國小、永昌國小、國姓
國中、水里國中、鹿谷國小、大成國中、魚池國小、前山國小、中寮
國小、西嶺國小、敦和國小、雲林國小校長、社寮文教基金會黃新吉
執行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林松柏老師及社區大學教務
長兼任之。
三、本中心任務如下:
(一)辦理師資研習,使教師具備成人教育的理念與教學技巧。
(二)將各終身學習辦理單位研習課程公布於終身學習網站。
(三)辦理成人教育推廣活動,落實終身學習理念。
(四)辦理外籍配偶教育推廣活動,研商識字教育課程及教材。
(五)培養新住民聽說讀寫等識字能力,充實其基本生活知能。
四、本中心各工作人員之職掌如下:
(一)主任:督導與視察本中心業務。
(二)副主任:督導與綜理本中心業務。
(三)執行長:策劃與協調本中心業務。
(四)委員:規劃與推展本中心業務,並定期參加會議提供意見。
五、本中心主任、副主任、執行長、委員均為無給職。
六、本中心必要時得召開相關會議,研商終身學習相關業務,會議由主任
召集並為主席,主任因故不能召集或主持會議時,由副主任代理之。
委員不克出席時,得派代表出席。
七、本中心所需經費由本府預算支應。
八、委員辦理本中心業務或活動成果優良者,由教育處專案報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