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事件,依循適當原則予以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特訂定本基準。 二、違規案件依本基準裁罰如有顯失衡平之情事,得斟酌個案情形,並敘明理由,依行政罰法規定,酌予加重、減輕或免除處罰。 三、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裁罰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