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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4.21 01:2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處理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9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授警字第10802041621號 令
法規體系: 警察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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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下稱本條
        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案件,建立執法之公平性,並提昇公信力,特訂定本
        基準。
二、本府為使查獲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案件處理裁罰作業時,能審酌有據
        確實依據行為人實際態樣及程度,予以適當數額罰鍰,以符公平正義原則,爰於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法定裁罰額度內,分列裁罰等級、額度詳如附表,俾為查
        獲案件時之裁罰基準。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