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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4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02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主歲計字第1130102591號函
法規體系: 主計
全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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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2年4月15日南投縣政府府主歲計字第1020063360號函頒
2.中華民國104年3月6日南投縣政府府主歲計字第1040042032號函修正發布第七點
3.中華民國105年8月4日南投縣政府府主歲計字第1050161818號函修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南投縣政府府主歲計字第1100285422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南投縣政府府主歲計字第1110072113號函修正發布第一點、第六點,刪除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南投縣政府府主歲計字第1130102591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