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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訂定「南投縣水資源回收中心收受工業區 廢(污)水水質標準及管理辦法」

公告日期: 115.05.25
預告日期: 115.05.26 ~ 115.06.09
發文字號: 府工道字第1150096694號
容:
一、擬訂定「南投縣水資源回收中心收受工業區 廢(污)水水質標準及管理辦法」。
二、草案提案機關:南投縣政府
三、訂定依據:為管理本縣水資源回收中心收受工業區廢(污)水作業,特訂定本辦法。
四、草案全文:如附件
五、任何人得於14日內向南投縣政府工務處(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陳述意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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