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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擬修正「南投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8條。

公告日期: 115.07.23
預告日期: 115.07.28 ~ 115.08.10
發文字號: 府地劃字第1150151263號
容:
一、草案提案機關:南投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南投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23條。
三、草案全文:如附件。
四、任何人得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向南投縣政府地政處陳述意見:
(一)業務單位:南投縣政府(地政處土地重劃科)
(二)地址:54001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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