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南投縣政府投府建土字第 89052105 號
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南投縣政府府工土字第 0920025403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7 點
3.中華民國104年7月15日南投縣政府府工養字第104014403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原名稱:議員建議小型工程配合款支用暨執行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南投縣政府府道養字第1070294398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3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南投縣議員地方建設建議案件執行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南投縣政府府工養字第1130139146號令修正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