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要點依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訂定。
二、本要點所稱教科圖書,係指依教育部頒布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編輯
及審定通過之學生用書,其範圍包括藝術與人文及健康與體育之科目
。
三、南投縣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各校)應成立教科圖書管理單位,專人
負責教科書之保管、回收、整理、發放、統計及上網登錄等工作;各
校應依實際需要自行訂定教科圖書管理與借用辦法。
前項所指上網登錄,係指至「南投縣教科圖書借用管理網站」登錄可
免費借用之教科圖書種類及數量。
四、免費借用教科圖書相關措施如下:
(一)各校辦理免費借用教科圖書之管理方式:
1.教科圖書之借用應以學期為單位。各授課教師應於各學期休業式
前,將免費借用予學生之教科圖書回收整理,並將可借用之教科
圖書數量回報各校教科圖書管理單位。
2.各校訂定相關獎勵辦法,積極鼓勵學生回收藝能科教科圖書,並
將彙整結果填報「南投縣教科圖書借用管理網站」,以利學校再
利用。
(二)教科圖書存放方式:
1.各校除有特殊需求外(如放置各類專科教室等),應儘量將每學
期末回收之教科圖書統一存放於特定地點。
2.教科圖書存放應分年級、版本、領域放置,便於清點、取用、儲
存,為掌握儲存數量,應登記儲存本數,以掌握使用效益。
(三)教科圖書之增補方式:各校在學期結束前,鼓勵學生將藝能科教科
圖書回收,以利下一年級學生借用。
(四)為避免學生蓄意損毀教科圖書,得於各校教科圖書管理與借用辦法
中明定訂賠償方式,並應教導學生珍惜資源、愛惜公務之美德。
(五)各校應向學生加強宣導教科圖書回收制度,並提醒學生愛惜使用,
且不宜於教科圖書上註記或書寫文字、符號等。教師應鼓勵學生準
備練習紙以便操作及書寫,或由教師自行研編學習單,供學生配合
教科圖書內容進行實務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