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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鼓勵開源節流獎勵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財務字第0910122768號
法規體系: 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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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激勵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同仁暨關心
    南投發展各界人士貢獻智慧提供開闢財源及節約支出之可行方案,以
    協助改善本縣財政狀況,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就本身工作提供或執行開源節流者,其獎
    勵如下:
(一)提出開源節流具體構想者:
      運用本府研究發展獎勵機制給予獎金、行政獎勵等,績效特優者由
      縣長公開表揚頒獎。
(二)執行開源節流方案卓有績效者:
      運用本府員工績效獎金制度對卓有績效之對象給予獎金,個人貢獻
      程度多者發給個人績效獎金;機關、單位貢獻多者發給該機關、單
      位團體績效獎金。


三、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就整體縣政提出跨領域開源節流具體方案
    者,其獎勵如下:
(一)提出開源節流具體構想者:
      運用本府研究發展獎勵機制給予獎金、行政獎勵等,績效特優者由
      縣長公開表揚頒獎。
      對提出具體構想之單位或個人一併納入本府績效獎金獎勵範圍。
(二)執行開源節流方案卓有績效者:
      運用員工績效獎金制度對執行有績效之對象給予獎金,個人貢獻程
      度多者發給個人績效獎金;機關、單位貢獻多者發給該機關、單位
      團體績效獎金。


四、公開徵求鼓勵民間關懷南投發展人士提供本縣開創財源創見之獎勵
(一)對所有提出建議關懷本縣財政發展者,均以縣長名義致感謝函。
(二)所提具開創性經評估推動可行性者,以縣長名義致感謝狀並公開表
      揚。
(三)所提建議經推動獲具體成果者,由本府致贈紀念品並公開表揚。


五、推動方式:
(一)定期函邀各機關、單位同仁研提開源節流方案;定期公開宣導民眾
      貢獻智慧研提創見。
(二)定期召開審查會評定獎勵內容。


六、設置開源節流具體方案審議小組,由副縣長擔任召集人,本府人事室
    、計畫室、主計室、財政局等單位派員共同組成,審議開源節流具體
    方案之可行性及具體成果。


七、本要點所需經費除研究發展獎金及績效獎金外,由本府財政局編列預
    算支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