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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南投縣機關學校推動綠色採購績效評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7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環資字第09801435160號
法規體系: 環保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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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一)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訂定之。
(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一批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
      事業或機構、軍事機關應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項目。


二、目的:
    為鼓勵南投縣各機關學校使用環保產品,帶動綠色消費風潮,達到環
    境保護的效益,特訂定本要點。


三、評核期間:
    98  年 1  月 1  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評核對象:
    南投縣政府各處、局及南投縣各鄉鎮市公所(以下簡稱各單位)等計
    34  單位,如附件一。


五、預期目標:
    本縣各機關學校推動「政府機關綠色採購」,應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公告的年度目標以上。


六、工作項目:
(一)各單位辦理採購應優先選購具環保標章產品,且採購比率應達到該
      年度目標以上。
(二)各單位應指派專責人員,依規定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政府綠色採
      購網路申報」網站,申報採購項目及金額(含共同供應契約及內部
      小額採購),並於每個月 25 日前至「政府綠色採購網路申報」網
      站確認各項採購資料。
(三)提升綠色採購比率之措施:
      1.於機關內部自行設立綠色採購監測機制,以提醒同仁優先採購環
        保標章產品,例如:於請購單標示「優先採購環保標章產品」字
        樣、於內部會議提出各科(室)綠色採購比率評比……等。
      2.將「優先採購環保標章產品」之條文列入各單位採購案、委辦案
        合約內容。
      3.將綠色採購情形納入機關內部會議定期提出檢討。
      4.選派人員參加綠色採購研習會。
(四)教育宣導:
      1.各單位就所屬員工及所轄業務範圍之一般民眾進行綠色生活消費
        宣導。
      2.各單位之網站均能與綠色生活資訊網站連結,讓上網民眾能快速
        點選。
(五)上網記事(記事操作步驟如附件二):
      指派人員將上述(一)~(四)之工作項目成果,登錄至政府機關
      綠色採購網之「受綠色採購規範之機關」之「記事系統」(須檢齊
      相關活動照片及相關資料簽到簿、函文或計畫書……等一併上傳於
      網站)。
(六)其他:能於期限內回報綠色採購成果及上網登錄各項記事。


七、評核項目及權重:(配分說明如附件三)
(一)環保標章產品採購比率達到年度目標—85  %。 
(二)綠色採購網路申報作業完整性—3 %。
(三)提升綠色採購比率之措施—6 %。
(四)教育宣導實施情形—6 %。


八、評核方式:
(一)各機關在每年 12 月 30 日前,應於「政府綠色採購網路申報」網
      站之」受綠色採購規範之機關」的「記事系統」完成該年度所登錄
      之各項資料(如六、工作項目所列之各項內容)。
(二)依據各機關於「政府綠色採購網路申報」網站之「受綠色採購規範
      之機關」的「記事系統」所登錄之各項資料,呈現於該系統之「網
      路申報系統」之「整體表現評核摘要表申報」,經下載據以評核各
      單位。


九、獎懲辦法:
(一)績效評核總分 90 分以上,單位承辦人、主管及機關首長記功乙次
      。
(二)績效評核總分 85 至 89 分,單位承辦人、主管及機關首長嘉獎貳
      次。
(三)績效評核總分 80 至 84 分,單位承辦人、主管及機關首長嘉獎乙
      次。
(四)績效評核未達總分 70 分,單位承辦人、主管及機關首長申誡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