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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南投縣立國民中學行政組織員額編制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3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50062157號 令
法規體系:
組織
圖表附件:
南投縣立國民中學行政組織員額編制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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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班級數
教師兼任
公務人員
兼任主任數
兼任組長數
專任組長(職員)
幹事(含管理員及書記)
六班以下
三
二
一
一
七至十二班
四
四
十三至十八班
九
二
二
十九至二十四班
十
三
二
二十五至三十班
三
三十一至三十六班
四
三十七至四十二班
五
四十三班以上
六
備註:
上述處室及組別不含夜(補)校、兼輔及特教組。
設有特殊教育班且達三班以上者,輔導室得設特教組。設有技藝教育班者,得
處室: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輔導室。
兼任組長組別:教學組、訓育組、註冊組、設備組、資訊組、生活輔導組、體
專任組長組別:文書組、事務組、出納組,共三組。
六十一班以上者,學生事務處及輔導室得共置副組長一名,由教師兼任。
本表於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