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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9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社勞行字第1050185672號 令
法規體系:
社會
圖表附件:
南投縣政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表.xlsx
南投縣政府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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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參酌行政罰
法之法理予以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爭議並提升本府之
公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二、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三
款之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違規案件依前點基準裁罰,如有符合行政罰法減輕或加重之規定者,本府
得酌予減輕或加重裁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