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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4:2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土木包工業承攬南投縣轄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之建築物高度、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及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之規模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建管字第1070015770號 令
法規體系: 建設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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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其工程造價在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下、且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由土木包工業承攬。

一、 建築物高度:十四公尺以下或樓層數在四層樓以下。

二、 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限無附建地下室者。

三、 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高度三公尺以下。

四、同一建築基地同時以分照方式申請建造執照時,其工程造價金額應累積計算。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