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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5:5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處理違反森林法案件行政處分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5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農林字第1100115992號令
法規體系: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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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維護生態平衡、保護人民權益,期使處理違反森林法
  事件,依循適當原則予以有效之裁處,建立執行之公平性,減少爭議及訴願之行政成本,提升公信力,特訂定本基
  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森林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下表:           貨幣別:新臺幣

項次

違反事實

裁罰法規依據

法定罰鍰額度或其他處罰

統一裁罰基準

1

第九條

於森林內為左列行為之一者,應報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實地勘查同意後,依指定施工界限施工:

一、興修水庫、道路、輸電系統或開發電源者。

二、探採礦或採取土、石者。

三、興修其他工程者。

前項行為以地質穩定、無礙國土保安及林業經營者為限。

第一項行為有破壞森林之虞者,由主管機關督促行為人實施水土保持處理

或其他必要之措施,行為人不得拒絕。

第五十六條

處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規面積二,OOO平方公尺以下處十二萬元。

二、違規面積二,OO~,OOO平方公尺處二十萬元。

三、違規面積三,OO~,OOO平方公尺處三十萬元。

四、違規面積四,OO~,OOO平方公尺處四十二萬元。

五、違規面積五,OO~,OOO平方公尺處五十四萬元。

六、違規面積超過六,OOO平方公尺處六十萬元。

 

2

第三十四條

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但經該管消防機關洽該管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並應先通知鄰接之森林所有人或管理人。

經前項許可引火行為時,應預為防火之設備。

第五十六條

處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規面積二,OOO平方公尺以下處十二萬元。

二、違規面積二,OO~,OOO平方公尺處二十萬元。

三、違規面積四,OO~,OOO平方公尺處三十萬元。

四、違規面積六,OO~,OOO平方公尺處四十二萬元。

五、違規面積八,OO~O,OOO平方公尺處五十四萬元。

六、違規面積超過一O,OOO平方公尺處六十萬元。

3

第四十五條第一項

凡伐採林產物,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經查驗,始得運銷;其伐採之許可條件、申請程序、伐採時應遵行事項及伐採查驗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十六條

處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規面積二,OOO平方公尺以下處十二萬元。

二、違規面積二,OO~,OOO平方公尺處二十萬元。

三、違規面積四,OO~,OOO平方公尺處三十萬元。

四、違規面積六,OO~,OOO平方公尺處四十二萬元。

五、違規面積八,OO~O,OOO平方公尺處五十四萬元。

一、違規面積超過一O,OOO平方公尺處六十萬元。

4

第六條第二項

經編為林業用地之土地,不得供其他用途之使用。但經徵得直轄市、縣 () 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地政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六條之一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規面積二,OOO平方公尺以下處六萬元。

二、違規面積二,OO~,OOO平方公尺處十二萬元。

三、違規面積三,OO~,OOO平方公尺處十八萬元。

四、違規面積四,OO~,OOO平方公尺處二十四萬元。

五、違規面積超過五,OOO平方公尺處三十萬元。

5

第三十條第一項

非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同意,不得於保安林伐採、傷害竹、木、開墾、放牧,或為土、石、草皮、樹根之採取或採掘。

第五十六條之一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規面積二,OOO平方公尺以下處六萬元。

二、違規面積二,OO~,OOO平方公尺處十二萬元。

三、違規面積三,OO~,OOO平方公尺處十八萬元。

四、違規面積四,OO~,OOO平方公尺處二十四萬元。

五、違規面積超過五,OOO平方公尺處三十萬元。

6

第四十條

森林如有荒廢、濫墾、濫伐情事時,當地主管機關,得向所有人指定經營之方法。

違反前項指定方法或濫伐竹、木者,得命令其停止伐採,並補行造林。

第五十六條之一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一項指定經營之方法或濫伐竹、木者,先命令其停止伐採,並補行造林。

二、違規面積二,OOO平方公尺以下處六萬元。

三、違規面積二,OO~,OOO平方公尺處十二萬元。

四、違規面積三,OO~,OOO平方公尺處十八萬元。

五、違規面積四,OO~,OOO平方公尺處二十四萬元。

六、違規面積超過五,OOO平方公尺處三十萬元。

7

第四十三條

森林區域內,不得擅自堆積廢棄物或排放污染物。

第五十六條之一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規面積一,OOO平方公尺以下處六萬元。

二、違規面積一,OO一二,OOO平方公尺處十二萬元。

三、違規面積二,OO~,OOO平方公尺處十八萬元。

四、違規面積三,OO~,OOO平方公尺處二十四萬元。

五、違規面積超過四,OOO平方公尺處三十萬元。

三、其餘違反森林法規定之情事,參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辦理違反森林法行政罰鍰案件裁罰基準」
  辦理。

四、行政罰法規定涉不罰、免罰與裁罰之審酌加減及擴張,依個案情形簽處。
五、第二點所列統一裁罰基準如因情節特殊而有加重或減輕處罰之必要者,本府得於裁處書內敘明理由,於法定罰鍰額度
  內處罰,不受前開統一裁罰基準之限制。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