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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4.21 05:3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南投縣草屯鎮草屯國民小學職員員額編制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2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10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40244101號令
法規體系: 學校編制表/國民小學
全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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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草屯鎮草屯國民小學職員員額編制表

職稱

官等或級別

職等

員額

備考

組長

   

(二)

 

幹事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營養師

師級

 

列師(三)級

護理師(或護士)

師級(或士(生)級)

 

如置護理師列師(三)級

會計室

主任

薦任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人事室

主任

薦任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合計

(二)

 

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列師級、士(生)級者除外)、官等職等,應適用「子、公立學校職員職務列等表之二」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本編制表自一百十四年八月一日生效。

資料來源:南投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