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辦理扣留機具及設施責付保管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13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99 年 1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府工資字第09902564070號函頒
法規體系: 工務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99年12月13日府工資字第09902564070號函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