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7年1月30日府行法字第 0970028137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3月2日府行法字第 0990045967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21、2 條條文(原名稱:南投縣竹山鎮太極峽谷梯子吊橋地區通行費及停車費收費標準)
3.中華民國103年2月17日府行法字第1030032857號令修正第2條條文
4.中華民國103年4月2日府行法字第1030067979號令修正第2條及第4條條文
5.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府行法字第1050125371號令修正第2條條文
6.中華民國109年2月10府行法字第1090034398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