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日南投縣政府府行事字第 09700875010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九日南投縣政府府事務字第 09701810570 號
函修正發布第 3、6、7、9、10 點條文
3.中華民國101年12月26日府主歲計字第1010258129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4年1月22日南投縣政府府主歲計字第1040013293號函修正第9點
5.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南投縣政府府主歲計字第10701688071號函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