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五日南投縣政府府社福字第 09801221600 號函
訂定下達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南投縣政府府社福字第 09802277350
號函修正名稱及 1、5~7 點條文(原名稱:南投縣辦理重陽節敬老禮
金發放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100年5月27日府社福字第10001097150號函頒修正
4.中華民國102年4月19日府社福字第1020078957號函頒修正
5.中華民國104年5月7日府社福字第1040088572號函頒修正
6.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6日府社福字第1050095452號函頒修正
7.中華民國 109 年7 月1 日府社福字第1090152629號函頒修正第五點、第六點
8.中華民國 111 年7 月14 日府社福字第1110164453號函頒修正名稱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