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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南投縣各鄉(鎮、市)公所處理鄉(鎮、市)民代表所提地方建設建議事項及民間團體之補(捐)助經費執行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4 月 1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府主歲計字第1020251063號 函
法規體系: 主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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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七日南投縣政府投府主歲計字第 90065213 號函
  訂定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南投縣政府府主歲計字第1020251063號函自102年4月15日起停止適用